声音被AI“偷走”?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宣判→_声音_原告
(央视财经《正点财经》)随着AI技能的遍及,现在只要提取一个人足够的声音样本,就能“克隆”出他人的声音,制作出AI人声产品。技能的更新,也给声音权柄的保护带来寻衅。被AI化的声音,是否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AI天生声音人格权侵权案”进行一审宣判。
原告殷女士的AI声音片段:不是所有人都能功成名就,我们中有些人注定要在日常生活的点滴中,探求生命的意义......
这段AI声音的样本原型来自殷女士,她虽然是一名配音师,但自己从没有授权过任何人或公司,将自己的声音AI化。
殷女士曾和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互助,录制了几部有声读物。之后,这家文化传媒公司将这些录音制品,供应给了一家软件公司。该软件公司以殷女士录制的作品为素材,进行了AI化处理,天生了一款文本转语音产品并通过经销商对外***。
殷女士认为自己的声音权柄受到了侵害,于是将运营智能配音软件的某科技公司、将自己的录音制品转手他人的某文化传媒公司等五家公司,起诉至法院,哀求侵权公司赔罪道歉,并赔偿60万元的经济丢失。
民法典中认为,声音权柄受到保护的条件是具有“可识别性”。但被AI化的声音,是否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法院审理认为,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声音,如果一样平常社会公众年夜众或者干系领域的公众年夜众根据其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能够关联到该自然人,可以认定为具有可识别性。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任相雨:条约约定了著作权是归对方所有,但是在这个根本上,不能想当然地就推断这个公司也享有原告的声音权,这是两种权利。
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公司未经原告容许,AI化利用了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柄的陵犯,答允担相应的法律任务,讯断两公司向原告赔偿丢失共计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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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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