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在移动支付的应用,人工智能理赔
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人工智能赔偿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人工智能赔偿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人工智能在移动支付的应用
中国两大移动支付工具要想走向国际市场深耕,必须由AI赋能,这是必由之路。一方面线下支付走向比扫二维码更加方便的刷脸支付,需要人工智能技术深度介入,主要是在人脸识别技术精确性上。同时,指纹支付的唯一性决定了,指纹支付也可以像刷脸一样,撇开手机扫码了。这背后都需要AI技术登场。
另一方面就是移动支付和线下刷脸支付和指纹支付的安全性必须AI赋能和守护。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把住支付过程安全和发生风险后及时追回赔付,非常重要。AI看似给网络支付赋能,本质是给移动支付工具增信,以赢得更多客户使用。
当然,把移动智能支付作为一个金融生态入口的话,那么人工智能就更有用武之地了!
假如人工智能有自我意识后,杀了人,怎么判断是故意还是过失
这个问题大了,不光是法律判决层面的事。那是人类面临人工智能的巨大危胁,有必要叫停。如果真要给出判决,定要找出人工智能公司或研究机构,了解他们让人工智能执行任务的初衷动机。初衷不良,动机不纯就不是意外而是故意,两者都以谋杀定罪。
由于法律的拟定是需要具体案例来推动的,现阶段从法律条款上并无相应约束。不过按照题主的意思,这是一个脑洞题,那么就进行一番推演。
按照目前法律,脑补可能结果是不追求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厂商负责
类比来说明这个问题,现在把人工智能比作一台榨汁机,只需要按动一个按钮,将食材推压到机器中,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果汁,就好像下图所示:
现在出现了一点儿小意外,使用者的手被卷了进去,导致手指被榨汁机内的刀头所伤,那么现在对于判断案例可能就会集中在:
1. 使用者是否由于违规操作导致,应该自行承担,例如有人开着车,路况正常,车辆正常,自己开到了河里。
2. 制造者由于设备的安全隐患导致,对市场上销售了有问题的设备,厂商来赔偿,例如有人开着新买的车,操作没有问题,但是突然车的刹车出了问题导致开到了河里。
上述的所有可能都是建立在榨汁机是属于生产者或使用者高度可控的程度。
那么,增加其“自主意识”属性。现在这台榨汁机突然有能耐了,不完全受生产厂家和使用者控制了。这个时候,是属于其“故意”还是“过失”?
在这个选择题前,需要明确一个关键,即,对于人工智能产品,其所具有的“意识”,法律上是否认可其能够独立承担责任。
现阶段肯定是无法认可,依旧会按照上述两条找责任方是属于生产商还是使用者。但是往长远想,认为一个人工智能产品具有“高度意识”。
还是在现有法律里猜答案,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先行法律则认为其监护人有承担赔偿的责任。也就是对于未成年人,即未满14岁,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负刑事责任。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是不构成犯罪的。
因此,我猜之后的法律更加不会认可,即刑事责任不追责,民事责任依旧会找他的监护人,即“生产厂家”来进行赔偿。也就是,只需要其生产厂家对被害人进行赔偿。
人工智能的真实案例是怎么判的
先看一个旧闻。2018年3月,苹果工程师 Walter Huang(黄伟伦)开着自己的特斯拉 Model X 上班时不幸发生了致死车祸,他的车一头撞上了高速公路下道口的隔离墩。当时,特斯拉 Autopilot 处于开启状态,但却未能识别路上的障碍。更可怕的是,在车辆接近隔离墩时,它还控制车辆加了速。
事故发生后,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开始着手对其进行深入调查,最近它们才终于公布了调查报告。
报告内容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来看,我这边先说一下具体的结果:
1. Walter Huang 要为自己的意外去世买单,因为他心里很清楚 Autopilot 在这个下道口力有不逮(此前曾两次遇到过类似问题)。此外,开车打游戏也是他的不对。现在的 Autopilot 只是一套 ADAS 系统,司机不能指望它“全知全能”。
2. 负责公路管理的 Caltrans 在工作上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尽快修复受损设施并更新道路标线。
3. 此次事故特斯拉不用负什么责任。
目前的人工智能,还不是题主说的具有“自我意识”,但是可以看到,目前对待科技的态度,还在找到事故背后人的因素。
总之
不要过度信赖科技,看到不伤手的刀,也不要用自己的手去试,毕竟最后依旧是人来买单,刀还是刀。
其实这个时候你去追究人工智能什么责任都是多余的.
这些还重要吗?
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又有什么区别呢.
一般以人们这时候的思维习惯,第一肯定考虑索偿.
向商家或厂家追讨赔偿.
因为人工智能不是人,无论你怎么判断它什么罪名,也失去了意义.
如果是人,你或者宁愿告他坐牢,但是对于人工智能,你除了索偿还有什么选择?
首先我们来科普一下机器人三原则,1942年,Asimov在他的小说中首次提到机器人三原则,即机器人的设计、开发和使用都要遵循下面的三个原则:
- 第一法则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因不作为(袖手旁观)使人类受到伤害。
- 第二法则除非违背第一法则,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类的命令。
- 第三法则在不违背第一及第二法则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
所以如果按照这个法则顺序的话,机器人是不会伤害人类的,但是这其中又要涉及到伤害、服从、保护等词的模糊法律定义,所以会不会出现机器人为了保全自己而损害人类安全的事情也就不得而知。
近几年来,随着基于深度学习的人工智能产品火热起来后,这个话题再次引起大众的热议,主要分为悲观派和乐观派。悲观派阵营主要有史蒂芬·霍金、埃隆马斯克、比尔盖茨,霍金认为人工智能的全面发展可能导致人类灭,特斯拉创始人马斯克认为人工智能未来或许比核武器更加危险,比尔盖茨表示,人类应该敬畏人工智能的崛起。乐观派的主要代表有谷歌执行董事施密特、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苹果CEO库克,以及中国的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百度李彦宏、创新工场李开复等,他们的主张大致是AI是一项服务于人类的技术,会解放生产力,让人类享受更好的生活。
同时,许多AI工作者正在努力确保人工智能的研发是有益的,并且不对研发人员设立不必要的限制。2018年1月,AI界精英在加州阿西洛马的开会,并制订了《阿西洛马人工智能原则》,会议希望通过制定的23项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AI的研发能让所有人收益。迄今为止,已有超过1200名AI研究人员和2300名相关人士签署了该原则。
现在回到问题,假如人工智能有自我意识后,杀了人,怎么判断是故意还是过失?如果真到了人工智能有意识且有动机杀人的时候,不是判断人工智能杀人的法律问题,而真的是担忧人类生死存亡的时候到了。但是在可见的未来(100年)不会出现强人工智能(有意识)。
最后,我们回到现实AI产品中来讨论一下实际的两个案例。
如果AI自动驾驶汽车出现事故导致乘客伤亡,该是谁的责任呢?
如果AI影像误导医生错误诊断病人疾病导致死亡,又改是谁的责任呢?欢迎大家讨论。
人类的发展是艰难而曲折的,我们在其中制定了一个又一个法律和规范,制约人类向更美好的未来发展,但是没有人知道什么时候会不经意打开潘多拉盒子导致人类灭亡,其实人类已经打开了一个潘多拉盒子,你们知道是什么吗?
到此,大家对人工智能赔偿的解答时否满意,希望人工智能赔偿的2解答对大家有用,如内容不符合请联系小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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